一、条款:为优化民俗村的旅游环境,完善服务设施,提高民俗村及民俗户的旅游接待服务质量,鼓励乡镇(街 道、地区)政府对民俗村(户)进行专业化规划设计。民俗村的规划设计包括整村规划或10个院落以上相对集中的民俗户提升或农宅改造,经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审核评定,并且在村(户)按照规划设计改造完成后,以每个村级规划10万元的额度给予乡镇(街道、地区)政府补贴,对于非整村规划设计的民俗户在升级为特色民宿的,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给予乡镇(街道、地区)政府补贴。整村及分散民俗户的规划设计每个乡镇一年共计不超过30万元。
二、政策措施:升级资金补贴
三、适用对象:乡镇(街道、地区)政府
四、适用条件:民俗村的规划设计包括整村规划或10个院落以上相对集中的民俗户提升或农宅改造。经文旅项目综合评定小组审核评定,并且在村(户)按照规划设计改造完成。
五、申请材料:《资金补贴申请表》
六、办理流程:申报主体填写《资金补贴申请表》,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乡镇(街道、地区)政府,乡镇(街道、地区)政府审核后向区文旅局申报,区文旅局审核后,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七天,公示期满后无异议,按相关程序兑现补贴支持。
七、现场办理地址:各镇政府旅游办公室
八、办理时限:长期
九、咨询电话:010-690497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