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条款: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二、政策措施(办理事项):减税降费。
三、适用对象:小型微利企业。
四、办理流程: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,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,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不需额外提交资料。
五、咨询电话:010-89089033
六、在线办理链接(网办入口):